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宜人配资,宣告其回购计划顺利实施完毕。
回购计划回顾
2024年11月1日,深圳同兴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21.5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在2.5亿元(含)至4亿元(含)之间。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宜人配资,2025年5月23日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1.56元/股(含)调整为21.52元/股(含)。
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1月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141.934万股,占现有总股本的0.43%,最高成交价15.08元/股,最低成交价14.81元/股,成交总金额2116.4827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346.648万股,占现有总股本7.16%,最高成交价15.08元/股,最低成交价12.85元/股,成交总金额32717.32634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股份回购方案最低限额且未超过最高限额。
回购影响及合规性
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改变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形。若回购股份按披露用途三年内成功实施,总股本不变;若未按用途转让,未使用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总股本相应减少。公司回购股份在时间、数量及委托时间段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在规定用途前不享有相关权利,后续将按计划在三年内转让,未按用途转让的将注销,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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